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代管单

一、直属单位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的基建、物资设备、环境绿化、爱国卫生、房屋维修、公务用车、交通安全、通信、文印、水电、木花工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2、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等服务政策工作,参与拟订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及外地优秀毕业生引进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援助、创业服务和政策宣传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以及档案托管和转递等工作;负责人才、智力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发布,组织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和咨询等服务,参与国家、省、市大型公益性网络招聘活动;承担人才配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有关网站建设和维护的具体工作;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和流动人才集体户籍管理工作,以及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服务工作;承担档案挂靠流动人才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档案挂靠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认定、中高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人才素质测评与考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配置、开发和培训;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引进、外地应届毕业生入户指标卡发放和接收、人才管理及人事管理咨询服务;承担组织和指导区(县级市)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展人才公共服务和人才交流合作,与珠三角城市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域人才交流服务合作;参与省市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举报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参与拟订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配套政策、法规、规章以及总体规划、相关管理制度、规则、规范并具体实施;依法依规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提请聘任、解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和兼职仲裁员;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指导区(县级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的具体工作;协助和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到上级机关非正常上访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协调和答复工作;负责受理、核查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申请和出具守法诚信证明工作;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转办和协办工作;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信访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受理、答复工作;承办广州政府服务热线转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事项。

4、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负责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的经办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社会化发放、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为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提供合理化建议;开展与社会保险业务相关的数据测算、调研、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和网办等外部应用规划、建设及相关的配套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审计稽核、社会保险待遇反欺诈反冒领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追偿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和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的整体管理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和提前退休审核工作;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有关宣传、咨询、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保管和服务,规范和指导全市社保档案工作;负责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以及企业年金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全市性补贴、津贴的社会化发放工作;对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业务监督。

5、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参与指导、监督各区、县级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具体承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调研、情况收集、分析和报告,并组织检查评估等;组织开展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承担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备案、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申请困难补助资金、全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生活困难补贴发放工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退休人员参与社会公益等活动,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等;承担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6、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工资信息处理的综合管理、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市、区、县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信息处理的协调指导工作;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信息处理规范和实施方案;负责核对并接收各工资统发单位个人信息,对工资变动的信息处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参与组织、协调和管理工资统发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信息系统的规划与开发工作。

7、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加挂广州市创业指导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我市公共就业失业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就业失业数据的实时监控、统计、分析的工作;负责实施就业政策,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承担搭建创业平台、开发创业指导技术等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

8、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挂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命题及考务组织、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各类全国、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的考试和评卷工作;承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军转干部安置与人事人才相关的考试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选拔的评价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发、验证工作;开展公务员考试科学化和各类人事考试技术研究及题库建设等工作;受委托负责协调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织和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数据库的管理,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负责有关材料的存档以及资格证书的日常管理;开展面向社会的职称评定、资格认证、能力评价和认定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普查数据库的管理,对资格证书提供鉴定服务。

9、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挂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训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本职业能力开发与评价以及相关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引进工作;负责对本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进行组织、指导和管理以及对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进行策划、组织实施;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资格进行审查评估、年检、业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对本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和考务进行管理;承担本市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市考评员资格认定以及考评员队伍、命题专家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10、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平台、计算机基础平台和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库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与管理;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数据处理、分析、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域性人事人才数据资源中心和应用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具体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和执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建设及管理维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平台的技术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推广、应用和建设指导工作,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为相关部门处理、提供和交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

11、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挂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参与拟定、组织和实施全市职业培训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市职业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全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职业培训信息的统计、收集、分析、预测、评估等工作,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服务;研究开发并组织高技能人才、新兴产业和市场紧缺工种人才培训,组织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和示范性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创业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受理和初审等工作;开展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人力资源开发理论研究和交流工作,参与制定完善全市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规范;负责推进全市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承担市内各单位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培训及市属事业单位有关公共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市属职业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变更培训项目许可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承担公共财政补贴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受理和初审、培训质量监控等工作;推进实施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价工作。

12、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加挂广州海外人才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吸引培养海外高层次人才、吸引留学人员、引进国(境)外专家的政策;承担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参与引进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承担有关吸引留学人员来穗就业创业、改善留学人员在穗就业创业环境的服务工作;承担广州市公派留学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海外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建立管理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数据库;参与协调落实各类重大人才项目及推进全市重大人才工作平台建设。

13、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就业服务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建议及实施;负责全市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协助全市职业中介机构日常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流动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开展跨地区劳务交流协作具体工作;负责本市特困失业人员及随军家属就业推荐、就业培训服务。

14、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组织有关医疗卫生专家进行工伤、职业病和非因工伤病的技术性鉴定;对工伤诊治的医疗、康复过程,鉴定评残过程的质量监控;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调查取证和鉴定等工作,参与制订本市有关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负责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和指定工伤诊断医疗机构的鉴定组织管理工作。

15、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计划;承办市直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的开发、课件制作以及教学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和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培训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培训;组织实施全市人事干部专业培训;承担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承担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网络培训。

16、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

主要职责:负责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和师资的培训及继续教育;负责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教学资料的开发、研究、发行、教学实验器材的研究开发;负责全市技工院校办学情况的数据统计;承办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承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督导、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与职称评审;组织实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工作;承办技工院校技能竞赛和专业评审工作;参与技工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的评估论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

17、广州市干部疗养院(挂医院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广州市市直机关在职和退休公务员、市离退休副省级以上干部、广州地区“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定点医疗保健、体检疗养工作;承担周边社区医疗保健公益服务工作。

18、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的政策规定;提出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范、建设方案及规则的建议,制定社会保障(市民)卡工作的技术标准规范;负责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信息采集、制作、发行、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应用、政府公共服务、异地业务等“一卡通”应用推广的任务;负责对合作银行、制卡商、信息系统运维商的业务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我市各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点的经办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宣传及业务经办培训。

19、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挂广州市技师学院、广州市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广州市农业干部学校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20、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与广州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21、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挂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广州市轻工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22、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挂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广州市机电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23、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挂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24、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挂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二、代管单位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文章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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