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下班后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你说什么?大点声!我听不见!
你最近的耳朵好像越来越不好使了,喊你好几次也听不到?
可不是嘛,从车间下班回家后总觉得耳边仍有机器在“嗡嗡”响,水烧开了,孩子哭了,也总是听不到,为此没少被家人埋怨。
各位职工朋友们,
你是不是也有类似老刘的情况呢?
其实,
这是“职业性噪声聋”惹的祸。
由于我们的工作、生活环境无时无刻存在“声音”,职业性噪声聋是噪声的引起感应性耳聋,属于法定职业病,它对人体多个系统,如神经、心血管、内分泌、消化系统等都可造成危害。
那么问题来了,
患了职业病,
申请认定工伤后,
除了要求工伤赔偿外,
还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起来看看具体案例吧~
案情我市职工老张,于年6月入职A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岗位日常受到噪声危害。年8月,老张因疑似职业病而住院进行噪声作业职检,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年12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等级柒级。老张据此要求A公司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
案情分析及法律答疑老张在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同时,又另外要求公司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这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老张有权在提起工伤保险赔偿的同时,按照《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哦哦,原来如此!那老张在人身损害民事赔偿中可以主张哪些费用呢?
律师解答在目前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劳动者生命健康、保障劳动者权益,对遭受职业病特殊工伤伤害的劳动者一般认可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赔偿双重保障,民事赔偿作为工伤赔偿的补充,但应扣除工伤保险赔偿已覆盖的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本质相同项目表
法律建议对于日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对相应岗位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告知及培训,提供防护用品以及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长期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应注意,若用人单位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或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提醒,劳动者离岗前一定要做好职业健康检查。
大家在工作的时候,
也要注意劳逸结合,
爱惜自己的身体哦!
当然,
如果职工朋友们在工作中,
还遇到其它法律问题,
可以与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哦~
咨询热线线下驻点服务时间及地点●蓬江职工,你收到的这条短信,是真的!●工会财务经审工作怎么做?区总工会开班告诉你!●被拖欠工资了?国家出手,来这里反映!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