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劳动者职业健康云南进一步规范这项工

白癜风可以治愈吗 http://www.bdfyy999.com/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云南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与成效,更好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的通知》。

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源头管理

当前,个别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未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服务过程未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和信息报告等规定,判定职业禁忌证、界定疑似职业病或诊断职业病基本能力不足,影响了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是否规范、是否落实到位、服务能力是否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需求,直接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劳动力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检验职业病防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后的核查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感,细化管理制度与配套措施,紧紧抓住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与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考核、设备设施配备、工作场所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与制度、信息报告等重要环节,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新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并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不具备《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所规定条件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或不具备能力的服务项目。

省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已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适时通过省卫生健康委


转载请注明:http://www.deepagri.com/sbs/20791.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