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旬,由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牵头编制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正式发布,将于年9月1日起施行。
今天,小编将和大家一起学习“疑似职业病”的相关知识!
01什么是疑似职业病?现有接触证据或医学证据尚不能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所患疾病是否是职业病,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以明确诊断的一种暂时的疑似疾病状态。
02疑似职业病的界定原则⑴疑似职业病的界定应以职业病定义作为参照。
⑵疑似职业病病人所患疾病应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之内。
⑶应按照GBZ/T执行,基于现有的疾病证据、接触证据、疾病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等相关证据进行界定。
⑷疑似职业病病人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应达到相应职业病的诊断起点。
03疑似职业病的界定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界定为疑似职业病:
⑴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为明确诊断认为需要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作进一步医学观察、诊断性治疗或因果关系判定的;
⑵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时出现的疑似病例;
⑶同一工作环境中已发现确诊的职业病病人,同一时期其他劳动者出现有相似客观表现的疾病;
⑷在同一工作环境中,同时或短期内发生两例或两例以上特异性健康损害表现相同或相似病例,病因不明确,又不能以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等群体性疾病解释的。
04疑似职业病的处理原则⑴界定机构应当出具《疑似职业病告知书》(见下图),按相关要求报告。
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收到《疑似职业病告知书》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安排劳动者到职业病诊断机构提请职业病诊断。《疑似职业病告知书》不作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必备的证明材料。
⑶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终结后疑似职业病状态自然终止。
《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的发布明确了职业病法律法规体系中“疑似职业病”界定,不仅为各医疗机构界定疑似职业病提供规范的指引,提高疑似职业病界定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还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质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实施精准监管防控提供工作抓手,从而避免同一工作场所同类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再次发生,推动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文稿:质量控制科梁俊
审核:陈存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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