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安监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申报;此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申报。日前,省安监局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要求各地大力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同时,要求各地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协调沟通,做好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衔接和延续,并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认真审查申报信息内容,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申报结果确认,切实抓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