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年5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12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颁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定义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防治、原则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原则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原则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