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号)的要求: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一、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
每个单位培训人数不限。
二、培训课程:
主要负责人:
职业健康初次培训(16学时);职业健康继续教育培训(8学时);
管理人员:
职业健康初次培训(16学时);职业健康继续教育(8学时);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
职业健康上岗前培训(8学时);职业健康在岗期间培训(4学时);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计划通过线上形式开展培训
在线学习、获取培训证书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年2月10日-年12月31日
活动时间:年2月10日-年4月30日
五、取证方式
培训学习完成后,在线申请电子培训证书(可下载打印)
六、培训咨询
客服在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培训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