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年4月25日-5月1日
是我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主题为“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目前,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版)将职业病分为10类种: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二、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有哪些?生产工作过程中,职业性有害因素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变化不同而变化,如生产过程中有关的原材料、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及传染性等因素有关。
劳动过程中,职业性有害因素主要是与生产工艺的劳动组织情况、生产设备布局、生产制度与作业人员体位和方式以及智能化的程度有关。
作业环境中,主要是作业场所的环境,如室外不良气象条件、室内由于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与通风不畅等因素对作业人员产生影响。
三、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假如怀疑自己患上职业病,应尽快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诊断机构会根据你的病情、职业史、既往健康状况、原工作场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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