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提素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

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一)一、《职业病防治法》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基本法律。《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和职业病病人待遇保障等各环节作出了法律规定,包括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二、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考虑到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职业病的含义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适用主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法律意义的职业病仅限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包括各类依法设立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各类事业单位等,个体经济组织包括了个体工商户在内的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生产经营者。(2)致病因素。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致病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者所患疾病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发生。二是在职业活动中接触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是粉尘、放射性物质,也可以是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包括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这个含义,职业病包括了法定需要赔偿的职业病以及其他需要预防、控制但尚未纳入职业病名单的职业病。三、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疾病。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可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减轻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有的职业病如尘肺病,一旦发病将不可逆转、难以治愈,伤残死亡率高,但完全可以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来预防尘肺病的发生。因此,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预防是前提和基础。四、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职业活动是以用人单位为基础进行的,职业活动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用人单位所能控制的,因此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主体,应认真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人救治,规范用工行为等主体责任,依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责任编辑:刘文静信息来源:乌兰浩特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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