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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五一节”了。放假安排见上表表格。5月8日(星期六)为上班日。前天,新闻公布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副局长人员。这两天,各种分析和猜测见于自媒体和各种小媒体。据我观察,很可能会出现这个局面: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局)的公共卫生管理科室(包括应急)+卫生监督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会合并,组建一个新的机构。还是去年大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讨论后,当时《职业病防治博士工作站》就极力主张这样子。详见推文-再见,新冠肺炎!关于应急管理和疾控机构改革的个人建议(年3月2日)。理由是:1当前的形势跟年当时卫生防疫情况不同了。当时的卫生防疫站既执法又创收,“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比如食品卫生监督与检测,现在食品卫生监督已经剥离到其他部门,缘由可能源于苏丹红等食品事件。因此,把防疫站一分为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卫生监督所。2目前的卫生监督所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多99%是不收费的了,不存在运动员和裁判员,自然而然当年防疫站分家的理由也不存在了。监督的对方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虽然,有极少量的检测评价活动,也只是维持检测能力,满足资质评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合并后至少有这么几个好处:1)各种科室减少了,管理干部减少了,做事的人多了。2)想做事就能做事了。比如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在一个单位内就可以合法进入工厂顺利开展监测了。比如开展传染病防控的消毒监测、传染病病原体监测。3)执法能力加强。如有人投诉环境不好,就可以快速出发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用人单位提出管理要求。4以后如何开展工作呢?1)执法是肯定应该加强的;2)监测能要加强。请注意这里是“监测”。法律要求的检测,比如《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用人单位“三同时”、定期职业病危害检测、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合并后的机构最好最好最好是不要参加了,不能再“创收”了。事实上,目前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省市的,完全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大家要知道,我们已经GDP排全球老二了。如果在“创收”,也会回到从前的运动员裁判员一个人的尴尬境地。3)国家加大监测力度的同事,当然就要加大经费投入。根据监测量,给专业人员多分些福利,缩小与社会其他行业人员和临床医生的收入差距。4)监测项目与对象更要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比如职业病防治中的尘肺病,国家完全有能力对煤矿工人提供免费的胸片检查,完全有能力出台苯、铅等高风险物质的管控措施,然后对这些高风险物质进行监测。5其他。我与很多朋友一样,并不是希望新成立的机构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官本位不好。大家在吸取新冠肺炎教训的同时,要反思当前我们各种做法是否合理。我们要理顺公共卫生教育,不要让教育与实际工作脱节。我们要吸收其他与公共卫生有关的专业人员加入到公共卫生来,如有害因素密切相关的通风工程人员,与应急密切相关的安全应急专业、管理专业,要大刀阔斧精简当前疾控中心的非专业人员,尽量不要再当成不重要的单位。要成立大公共卫生单位,把所有的公共卫生单位合并一起,比如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控、职业病防治。全国要一盘棋,不要让一个地方一个样,不能给地方自由度。大家认为呢?劳动者读本转载此推文,留下邮箱,可以获得本人主编的《职业病防治-劳动者读本》PDF。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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