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者发放了防暑降温饮料,可以不发放高

老鹰中暑、葡萄变成葡萄干...今年的夏天真是格外炎热,HR在感叹四十几度高温的同时,也别忘了做好防暑降温、高温津贴发放等工作事项。

小D根据年各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及落地的一些注意事项,整理了一份简单的实操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则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二、哪些人可以领到

1、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里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

2、在采取降温措施后工作场所温度仍在33℃以上(含33℃)的劳动者。

三、哪些企业应当发放津贴

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等用人单位。

四、应当以什么形式发放

夏季高温费应纳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所以高温费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能以饮料券、防暑降温饮料等其他形式冲抵或代替。

五、高温费发放的标准

六、是否只有露天工作才发放

具体要看工作场所,如在室内温度通过安装空调、风扇或者其他降温设备,能将室内工作温度降到33度以下,则可以不发放高温费;如果不能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费。

七、请假期间是否可以按比例扣除

对于请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职工的高温费,原则上应当按照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

方法一:当月高温费=日高温费标准*当月出勤天数

方法二:当月高温费=月高温津贴费-日高温费标准*请假天数

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自主规定,明确统一操作方法。但用人单位应当注意,扣除了高温费等项目后,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八、降暑物品能否替代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除了对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外,还要提供一定的防护措施,如换班轮休、停止路途作业或缩短工作时间等。但同时还须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费。

因此,不能以清凉饮料或药品代替高温费,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费同时,还需要及时现场供应防暑降温饮料或药品。

九、夏季没有高温天是否还要发放

高温费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没有关系。

即使在当地部门规定的夏季高温季节没有出现高温天气,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露天工作或者室内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到33度以下的,就要按照当地部门规定支付高温费。

十、因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算工伤吗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转载请注明:http://www.deepagri.com/dcfs/19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