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5日,本报曾以《萍乡市民怒将长沙一学校告上法庭》为题,报道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青少年素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素能学校)内幕。7月份,望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该素能学校退还学生刘一(化名)的全部学费,合计元。该学校提出不服,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素能学校在广告中,自称是湖南省首家既有特殊教育又有全日制文化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可招收厌学、叛逆、网瘾、早恋等青少年。年,16岁的网瘾少年刘一(化名)被父亲送到该校。半年后,刘父才得知,缴纳2万余元学费后,儿子的网瘾没戒成,反而和同学早恋。据其子透露,他在学校没上过一节文化课,每天就在农场干活,还被安排去校方投资的酒店做服务员。此后,意识到受骗的刘父多次要求校方退学费未果,便以一纸诉状将素能培训学校告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父代替儿子和素能教育学校签订《协议书》并交纳学费,刘一与素能学校形成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学校对外发布招生广告应当遵守客观、真实原则。相关部门经查实后认定,该素能培训学校的8名教职工均不具备教师资格,却在招生广告中声称“师资雄厚”“师资力量精良”,属于虚假宣传。根据湖南省民办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学校宣传不实、经有关管理部门查实有欺骗行为,学生要求退学或转学的,民办学校应退还所收的全部学费。
10月28日,刘父告诉记者,终审判决已经生效有一段时间,目前校方还没履行判决结果,他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记者黄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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