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谷雨微)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从北京市卫健委了解到,北京市将职业紧张损害和肌肉骨骼损伤纳入健康企业指标,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院长李珏4月30日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劳动者面临的主要职业健康问题已呈现出由传统职业病转变为以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疾患、精神或行为失调等工作相关疾病为主的特点。因此,适时将职业紧张损害、肌肉骨骼损伤纳入健康企业指标,可助力推进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4月26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主办的“建筑工地职业健康保护”专场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健康北京图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括10大类种职业病,这种疾病是法定职业病。而职业人群中常见的腰背痛、颈椎病等疾患以及职业紧张,一般统称为工作相关疾病,但这些疾病职业特异性不足,也可能与生活方式等相关,难以界定是否因职业造成,纳入法定职业病有一定难度。李珏提到,职业紧张所致健康损害,既包括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及行为障碍类疾病,也包括心脑血管疾病、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等。职业紧张若持续过度蓄积,可导致身心健康损害。上述健康问题不仅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还与企业的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在李珏看来,如何让企业正确认知和理解职业紧张损害、肌肉骨骼损伤这两项健康指标,进而有效实施一级预防,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参与,是指标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这需要企业建立一套科学、精准的检查评估和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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