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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关于职业病防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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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职业病防治事项被处罚的案例日益增多,监管机构对劳动用工、安全生产也随之日趋重视,本文将针对该专题给读者做个详尽的介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年7月2日修正),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为职业病防治事项被处罚的案例日益增多,监管机构对劳动用工、安全生产也随之日趋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年7月2日修正),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等都可能引发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涉及多种行业、多种工作岗位(例如在一般生产企业中的试剂检测、电焊人员等岗位都可能引发职业病),但在实务中往往容易被企业、项目组所忽略。

案例一

没有给员工做职业病体检

企业被处罚10万元

据报道,年6月23日,Q市安监局执法支队会同佛冈县安全监管局执法人员,对A木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一位从事电焊作业的员工没有进行职业病体检,企业没能提供该员工今年内的职业病体检报告等相关资料,也没有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

执法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于年7月28日对该企业作出三项合计,.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上述三项违法行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年底,Q市安监局对B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同样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企业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职业病防治措施,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就上岗作业,同时在与部分员工签定合同时没有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也没有给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Q市安监局针对该企业开出了16万元的大额罚单。

案例二

C公司因职业病防治事项被处罚被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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