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疾病过劳肥是否可纳入职业病国家卫健

央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雷妍)工作压力大、焦虑、久坐久站、长期伏案等工作方式都给从业者的健康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压力肥”、腰背痛、颈椎病……这些疾病常常被调侃为“当代职业病”。这些疾病是否能纳入到职业病范畴?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权威解答。王建冬介绍,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有关规定和世界通行做法,职业病一般都是有法定定义。按照我国有关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这里有三个要素,一是劳动者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二是在职业活动中,三是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王建冬说,但满足这三个要素,也不一定可以定义为职业病。要在职业病目录当中,才能称为职业病。我国职业病目录是年公布的,现行的职业病目录有10大类种,这种疾病才是我们国家的法定职业病。也就是说,法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上述四个要素。职业人群中,大家常说腰背痛、颈椎病、长期站立导致的静脉曲张,这些疾病有可能是因为工作当中的不良工作方式或者不良坐姿引起的,但是也有可能是我们生活当中不良的生活行为方式造成的。王建冬介绍,这些疾病一般统称为工作相关疾病,它既与工作相关,又与生活相关,可能还与其他因素相关。从关联程度上来看,法定职业病是从工作相关疾病中遴选出来的,易于进行职业病归因诊断并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疾病。就是说,我们的种疾病,是工作相关疾病当中的一部分,易于进行职业病归因诊断,而且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这是工作相关疾病、职业病的区别和联系。“社会各界高度


转载请注明:http://www.deepagri.com/wlzhz/20412.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