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1年2022年度职工工伤赔偿

作者张治儒

(适用时间: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

一、正常用工情况下的职工工伤伤残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27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伤残津贴:以受伤前职工本人工资的90%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3、生活护理费:以广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如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广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深圳的标准计算。下同。

一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伤残补助金元+10年伤残津贴元+10年生活护理费元。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一次性预计10年,10年后伤残职工仍生存可继续领取,下同)。

二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25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伤残津贴:以受伤前职工本人工资的85%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3、生活护理费:以广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二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伤残补助金元+10年伤残津贴元+10年生活护理费元)。

三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23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伤残津贴:以受伤前职工本人工资的80%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3、生活护理费:以广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三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伤残补助金元+10年伤残津贴元+10年生活护理费元)。

四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21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伤残津贴:以受伤前职工本人工资的75%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3、生活护理费:以广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四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伤残补助金元+10年伤残津贴元+10年生活护理费元)。

五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伤残津贴:以受伤前职工本人工资的70%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3、如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社保机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0元(元×10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元×50个月),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即第2项不再享受)。

五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左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元)。

六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伤残津贴:以受伤前职工本人工资的60%按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至伤残职工死亡。

 3、如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社保机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元×8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元×40个月),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即第2项不再享受)。

六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左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元)。

七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13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元×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元×25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2、3项的补助金,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后方可领取。

 七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元)。

八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11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元×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元×15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2、3项的补助金,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后方可领取。

 八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元)。

九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9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元×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元×8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2、3项的补助金,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后方可领取。

 九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元)。

十级伤残主要赔偿项目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元×7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元×1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元×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2、3项的补助金,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后方可领取。

十级伤残职工赔偿总额约: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元)。

以上计算方法是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计算出来,其中赔偿基数元为深圳市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工伤职工本人实际月工资低于元(元×60%),则按元为计算基数计算赔偿金。如工伤职工本人月工资在元(元×60%)至元(元×%)之间的,以其实际工资金额计算赔偿金。对工伤职工月工资超过元的,最高计算赔偿金的基数不得超过元。

另以上工伤赔偿项目中未包含工伤职工受伤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住院护理费、安装假肢或其他器具的相关费用等非主要工伤赔偿项目。因此,本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并非全部项目和最终赔偿金额。仅供参考。

二、正常用工情况下的职工工亡赔偿项目和标准

职工因工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元(元×6个月);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发放时间至工亡亲属丧失领取条件时止;

符合供养亲属人员及年龄为:母亲、妻子年满55周岁,父亲、丈夫为60周岁。小孩为18周岁以下。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元(元×20倍)。元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非法用工情况下的职工伤亡赔偿项目和标准

非法用工单位职工伤残一次性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赔偿金为元×16倍=元。二级伤残赔偿金为元×14倍=元。

三级伤残赔偿金为元×12倍=元。四级伤残赔偿金为元×10倍=0元。

五级伤残赔偿金为元×8倍=元。六级伤残赔偿金为元×6倍=元。

七级伤残赔偿金为元×4倍=元。八级伤残赔偿金为元×3倍=元。

九级伤残赔偿金为元×2倍=元。十级伤残赔偿金为元×1倍=元。

以上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深圳市年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元×12个月)。

非法用工单位工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1、一次性赔偿金:元(元×20倍)。

2、一次性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0元(元×10倍)。

非法用工单位工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总额:元。

一次性死亡赔偿金计算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元。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以及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全部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张治儒法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年7月1日

深圳市年/年度职工工伤赔偿图

温馨提示:

1、如职工患职业病并有伤残等级的,除享受以上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起民事损害赔偿;

2、职工工伤是由第三方导致的(如交通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以上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第三方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3、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足额给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导致工伤保险待遇减少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伤残赔偿金的差额。

4、尊重他人劳动,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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