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所详细汇报了项目背景、目的、编制过程等情况,并对《指引》内容进行了逐条介绍,对每个条款的制定依据、意义和目的进行了说明。
与会专家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就自查要求、组织形式、自查内容、结果应用、用人单位设置或指定负责职业病防治自查的部门、自查表及支撑材料、自查报告与公示、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针对结构、合理性、文字表达准确性等方面,对《指引》文本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对自查组织实施流程、自查内容和结果运用、自查表三项内容进行了重点审议。修改后的《指引》分为四章二十条,附件为《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报告》、《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表》和《用人单位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共计余字。
最后,张坤海副所长总结本次会议,感谢各位专家对《指引》编制提供的意见,与会专家的意见建议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要求项目组将按照会议意见对《指引》进行修改,选取天津市辖区5个区内25家用人单位,按照《指引》进行试填报,并尽快反馈填报过程中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为下一轮专家论证奠定基础,确保按照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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