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推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委托承担《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项目。年8月23日市监督所在津组织召开了《指引》编制研讨会,邀请了卫生监督机构、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用人单位等专家30余人参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贾波副处长、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翟廷宝处长、天津市卫生健康委胡宝菊处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市监督所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张坤海主持。会上,贾波副处长致辞并讲话,其首先感谢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对《指引》项目的大力付出,感谢各省市专家出席会议参加研讨,期盼与会专家对项目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做好《指引》的编制工作。胡宝菊处长对各位专家莅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要求项目组成员认真听取专家意见,按要求完成好《指引》编制等相关工作。

市监督所详细汇报了项目背景、目的、编制过程等情况,并对《指引》内容进行了逐条介绍,对每个条款的制定依据、意义和目的进行了说明。

与会专家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就自查要求、组织形式、自查内容、结果应用、用人单位设置或指定负责职业病防治自查的部门、自查表及支撑材料、自查报告与公示、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针对结构、合理性、文字表达准确性等方面,对《指引》文本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对自查组织实施流程、自查内容和结果运用、自查表三项内容进行了重点审议。修改后的《指引》分为四章二十条,附件为《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报告》、《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表》和《用人单位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共计余字。

最后,张坤海副所长总结本次会议,感谢各位专家对《指引》编制提供的意见,与会专家的意见建议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要求项目组将按照会议意见对《指引》进行修改,选取天津市辖区5个区内25家用人单位,按照《指引》进行试填报,并尽快反馈填报过程中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为下一轮专家论证奠定基础,确保按照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我们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TianjinMunicipalBureauofHealthandFamilyPlanningInspection

网址:jd.wsjs.tj.gov.cn




转载请注明:http://www.deepagri.com/wlzhz/17727.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