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中毒的预防措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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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职业中毒及其预防
1.生产性毒物的概念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在原料、辅助材料、夹杂物、半成品、成品废气、废液及废渣中存在,其形态包括固体、液体、气体。如氯溴、氨、一氧化碳、甲烷以气体形式存在,电焊时产生的电焊烟尘、水银蒸气、苯蒸气,还有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等。
2.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生产性毒物主要是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呼吸道由鼻咽部,气管支气管和肺部组成,气体(如氯,氨,一氧化碳,甲烷等),蒸气(如苯蒸气等)和气溶胶(如农药雾滴,电焊烟尘等)形态的毒物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呼吸道是毒物进入人体最常见最重要的途径。
皮肤是人体的最大器官,包括毛发,指(趾)甲等。毒物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经皮肤吸收,引起局部的损害或全身性中毒症状。
3.职业中毒的类型
职业病按其发病的快慢一般分为急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中毒两种类型。
急性职业中毒指人体在短时间内受到较高浓度的生产性有害因素的作用,而迅速发生的疾病。具有起病急、变化快、病情重等特点。急性职业中毒以化学物质中毒最为常见,主要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意外事故所引起。
慢性职业中毒是作业人员在生产环境中,长期受到一定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标准)的生产性有害因素的作用,经过数月,数年或更长时间缓慢发病。相对于急性职业中毒而言,慢性职业中毒具有潜伏期长,病变进展缓慢、早期临床症状较轻等特点。
供稿:安康杯配套教材学习读本
编辑:陈雨心
审核:熊珺
主办单位:党支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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