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中医院进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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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并引导企业员工守护自己的职业健康权益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医院在4月15-16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来临之际组织公卫科分管职业病、卫生监督协管、健康体检和健康宣教的工作人员到华瑞纺织有限公司等辖区企业,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围绕“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的主题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并解读“十四五”时期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协助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提升职业健康防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同时发放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及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相关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为什么要做定期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知识等宣传折页余份。

医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上岗前,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组织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安排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同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分管职业病的工作人员和健康宣讲员从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等八个方面再次为企业员工进行防治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知识普及。医院体检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企业管理人员提出的“我们的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都有了,该做的预防也做了,为什么还要定期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问题,给予了专业细致的解答。并告知职业健康检查是企业和员工的守护神。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测,及时发现劳动者的职业禁忌和职业性健康损害,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最后呼吁企业员工一定要拒绝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书面告知所要从事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及待遇;上岗前,未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培训,未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就要求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单位,守护自己的职业健康权益!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肖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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