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预案10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应急

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2相关部门职责

2.1感控管理科

2.2医务科

2.3护理部

2.4总务科

2.5检验科

2.6药剂科

2.7医院感控管理小组

3现场应急处理

3.1预案启动

3.2血源性暴露现场处理

3.3呼吸道暴露现场处理

4内部报告

4.1报告科室负责人

4.2报告感控管理科

5应急响应

5.1调查与评估

5.2处置

5.3随访

6上报

6.1艾滋病病毒暴露的上报

6.2新冠病毒暴露的上报

7记录与保存

7.1主管部门

7.2记录内容

7.3保存规定

8总结与评估

9附则

9.1资金保障

9.2预案管理

9.3预案实施

附件1血源性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2呼吸道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职业暴露事件的危害,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和《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的规范性要求。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按传播途径分类,主要包括血源性暴露、呼吸道暴露、消化道暴露和接触暴露。

2相关部门职责

2.1感控管理科

(1)组织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有效预防控制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

(2)定期对各部门职业安全防护工作、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具进行督察。

(3)定期对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对血源性职业暴露后追踪随访及日常咨询等工作。

(5)建立并保存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个人档案。

2.2医务科

(1)协助感控管理科组织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性用药的指导性工作。

(2)督查医生在医疗操作过程中职业防护情况。

(3)健全医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

(4)HIV或其他特殊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时与本地CDC联系,进行评估,指导用药。

2.3护理部

(1)督查落实临床科室有关预防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防护物资的配备设备情况。

(2)督查护士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职业防护情况。

(3)加强护士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

2.4总务科

(1)督查后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职业防护情况。

(2)加强后勤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

2.5检验科

(1)负责在暴露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对接触者和接触源的相关检测,并负责后期的追踪监测。

(2)负责艾滋病病毒血液初筛工作。对暴露源不明的,HIV监测应在2小时内完成并报告结果,如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应立即电话通知感染管理科或行政总值班,阳性标本应尽快送本地CDC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通知被暴露者。

2.6药剂科

(1)保障与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预防措施有关的常用药品的及时供给。

(2)负责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不常备特殊用药的紧急采购。

2.7医院感控管理小组

(1)负责指导、协助科室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人员伤口处理,确认暴露源。

(2)负责做好本科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3)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知识的培训。

3现场应急处理

3.1预案启动

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本预案自动启动,暴露者自行或在现场其他医务人员协助下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3.2血源性暴露现场处理

发生血源性病原体意外职业接触后应立即进行局部处理,包括: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0%乙醇溶液或者0.5%聚维酮碘溶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可用抗菌眼药水滴眼。

3.3呼吸道暴露现场处理

医务人员发生呼吸道职业暴露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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