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某区安全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
1、该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三氯乙烯)的浓度已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未按照规定组织两名清洗工针对三氯乙烯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已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其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该区安全监管局于年8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
综上,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5万元罚款。
因人而异,有人在超标岗位一直工作,啥事没有。有人仅在排风口经过,就导致严重的全身剥脱性皮炎,全身的皮给换了一张[石化][石化][石化],你说可怕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