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分片驻点督查情况如下:
周爱明局长带领督查组检查了新吴区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和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督查组发现该企业存在危险品仓库不符合防爆要求、有限空间区域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企业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熔炼车间水泵电源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噪声岗位作业人员未全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责令整改指令书,并立案查处。
朱明伟副局长率督查组会同锡山区安监人员到羊尖街道开展督查指导,要求街道安监办要进一步突出对厂中厂、烤漆喷涂、车架制造等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巡查检查,确保决胜决战阶段安保取得扎实成效。之后,对锡山区羊尖源丰车辆配件厂和锡山区羊尖龙华农副产品加工厂分别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对源丰车辆配件厂存在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填写不规范、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车间西南角焊接岗位未设置通风除尘设施等隐患问题,当场作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龙华农副产品加工厂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缺失、相关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不按规定使用等隐患和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钱志伟副局长率督查组会同宜兴局有关人员检查了宜兴市天兴化工有限公司、宜兴市志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发现隐患和问题22项。均开具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1家企业涉及的双氧水仓库未进行安全评价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因该企业的环氧乙烷出料管法兰锈蚀严重,宜兴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
陈跃华副局长率督查组会同江阴市安监局检查了江阴市夏港长江拆船厂,对该单位存在的乙炔气瓶胶管未固定、氧气胶管颜色不符合要求、氧气气瓶组使用不当、氧气输气间有电风扇、洗衣机等电器(内设休息室)的4个问题依法开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暂时停止使用被检查的气站。同时决定对该单位存在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调查。
徐孝力副局长率督查组会同梁溪区安监局费海良局长及该区安监执法人员先行对梁溪区山北街道进行了调研,重点听取了山北街道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决胜决战阶段安保重点工作以及山北街道安监机构建设情况。并对无锡聚力精密检具有限公司、无锡市盛宏电讯器材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上述2家单位均未按照要求记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查组已要求执法人员对2家单位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胡才鸿副局长带领督查组检查了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无锡机电有限公司。通过实地察看作业场所,抽查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管理等资料,发现上述企业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合同或告知书)告知;未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喷漆场所未设置喷淋洗眼装置,配备应急救援药品;部分车床间未设置防碎屑飞溅档板。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问题移交惠山区安监局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副调研员、安监一处处长许高带领督查组会同滨湖区安监局主要领导对太湖城决胜决战阶段的值班值守情况,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场所、部位排查及日常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检查无锡多灵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市嘉诚印刷有限公司、无锡桑普电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小燕子营养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无锡多灵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针对检查发现车间配电箱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缺失,氧气和乙炔气瓶混合存放,剪板机红外安全防护缺失,电扇接线不规范、接地接零缺失,以及现场物品摆放杂乱、文明生产不到位的问题,当场要求太湖城安监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无锡桑普电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当场指出了车间折弯机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并立即指导企业改进完善。检查发现无锡市小燕子营养餐有限公司未将污水处理池辨识为有限空间,立即要求滨湖区安监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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