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事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近日,县卫健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公告》。
各相关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事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进行如实申报。现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相关企业登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 二、工作要求:
凡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92号)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且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及时如实申报的,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
技术支持--。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文字:县卫健局
编辑:王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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