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发现疑似职业病未告知劳动者

某医院发现疑似职业病未告知劳动者本人、未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案

年7月16日,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某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检查时,调取了该机构过去两年报告过疑似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体检档案。发现某受检单位共查出7名疑似职业病人,但《疑似职业病告知确认签字单》中仅有6人签字确认,未见姓名为刘某的疑似职业病病人签字确认,且该单位现场不能提供将刘某的信息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的记录。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体检机构负责人、主检医师等进行询问,查实了该机构未将疑似职业病告知劳动者本人、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未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同时立案进行查处。当事人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未告知劳动者本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未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病人及时知晓真实病情才能早诊断、早治疗,避免病情进一步恶化,若确诊为职业病还可获得工伤保险的相应赔付,让劳动者更有保障;疑似职业病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靠信息平台实现全国联网管理,以便长期追踪了解病人的情况,也能筛选出应重点监管的用人单位,避免更多的劳动者健康受损。

Tips1: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文件,全面收集劳动者家庭(通讯)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在发现疑似职业病时能够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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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职业病报告卡

Tips2: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在15日内上报《疑似职业病报告卡》,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Tips3:

用人单位收到疑似职业病信息后,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劳动者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不得借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二十五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告知疑似职业病的;

来源:天津卫生计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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