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工作调整要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安排,自年6月1日起,区域内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由青岛经济技医院承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开展以上两类服务,服务根据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特此公告。
自6月1日起,辖区内企业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以及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化妆品生产、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请到原区疾控中心二楼办理。
温馨提示:
1、体检当日请空腹,体检前日应注意休息,忌暴饮暴食,忌饮酒。
2、体检取证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3、地点:富春江路号(原疾控中心二楼)
4、咨询
5、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6、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7、查体人数超过10人的单位(包括健康证查体),实行预约登记体检。
什么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凡从事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化妆品、有害生物用品防护等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什么是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①上岗前体检: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通过岗前体检可以预先发现职业禁忌症,同时也为今后进行定期查体提供参考比较的基础资料。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劳动者的岗位安排提供依据。②在岗期间体检:通过定期体检可早期发现职业禁忌症、职业病病人和可疑职业病人,从而及时调离工作岗位,防止劳动者身体遭受更大的损害,身体健康已经受到损害的要及时治疗。③离岗体检:是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情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一方面对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合法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范军伟
编辑: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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