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的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首先,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尘肺、化学中毒、接触性皮炎、减压病。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最后,职业病的预防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应建立预防职业病机制,减少劳动者患病的几率,如职业防护设施、配套的更衣间和洗浴间、科学合理的工业布局。用人单位是劳动者工作的第一线,用人单位应保护好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从源头掐断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