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定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年4月26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了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增强大家的防护意识,从本期开始,官微将分几期为大家介绍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的几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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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粉尘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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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能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它能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内不断积聚,并可能导致肺组织纤维化(尘肺病)。
小科普:
不同粒径的粉尘颗粒在呼吸系统的沉积部位有所差别,粒径较大的尘粒大多沉积在上呼吸道,现在普遍认为粒径小于5μm(0.mm)的粉尘能达到并沉积在呼吸道深部和肺泡区,这种粉尘是导致尘肺病最主要的根源,称为呼吸性粉尘。
1.工程防护措施—通风
用于防护粉尘、毒害气体危害的工程防护措施主要就是通风。由于这些有害物质的粒径、质量一般都很小,很容易被工程防护设施所捕捉。因此,接触粉尘、毒害气体作业现场通风设施如果设置科学并得到有效使用,将能够很大程度降低人员实际接触的危害因素强度。
通风设施按照气流组织形式可分为全面通风和局部通风两种,按照动力源分类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类。
◆全面通风:
全面通风也叫稀释通风,主要是通过向室内注入新鲜空气,稀释原有的污染空气。利用全面通风时应注意:
1)污染源应靠近排风口,否则污染物会充斥整个室内。
2)应保证足够的通风量,确保有效稀释有害物质浓度。
3)应保证空气入口处外部空气新鲜,应使室内形成充分的空气流动。
◆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是设置在有害物质发散源附近的,将刚产生的高浓度状态的有害物质直接捕捉并排走的一种方式。与全面通风相比,局部通风考虑的是最大程度避免有害物质扩散,因此在选择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是优先于全面通风的选项。
局部通风措施的参数主要包括风速、风量、风压等,这些参数决定着通风设施的最优通风能力,一般由设计、施工单位根据使用单位需求确定相关参数,而使用单位则更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