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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工伤7连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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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7连问

最近后台有很多粉丝给小编留言,询问各种各样的状况是否属于工伤,今天这篇推送我们就挑选了7个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01工作时间取私人快速摔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取件的快递是工作中替单位采购的办公物品,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取的是自己的私人快递,则不能算工伤。

02上下班因路滑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上下班途中

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3、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因此,因天气原因路面湿滑,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如果已经进入单位内部范围,但还没走到工作岗位,也还没到正点上班时间,这种时候在单位内部的道路、广场、走廊、楼梯、厕所等地方摔倒,算工伤吗?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前后在单位内部的道路、楼梯、走廊、厕所等地方走路或者骑车摔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03工作原因导致腰椎病、颈椎病、视力下降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可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不管伤在身体哪个器官部位,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我国对职业病的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工作病”都能算“职业病”。

年国家四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法定职业病主要包括:尘肺病、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等。

因此,上班族常见的腰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视力下降等疾病,都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即使因工作原因导致这些疾病,也不能算“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

04外派出差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出差的过程中,因为工作事务,或者正常的个人生活事务,而受到伤害,比如出差在高铁上被开水烫伤,在酒店洗澡摔伤,或在酒店突发心脏病死亡等,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或因工死亡。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05参加年会演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公司组织的年会活动,虽然不属于生产经营,且与职工本职工作没有直接关联,但它仍属于单位行为。

该行为是公司加强员工相互沟通、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方式,是与生产经营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的,这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工作安排。参加公司年会并表演节目,是服从公司特殊工作安排的具体表现。同时,表演的舞台当属工作地点,年会期间当属工作时间。

所以,职工参加年会(包括单位工会、单位认可的兴趣小组等)组织的各种业务文体活动中受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发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受伤,就不能认定工伤。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官方认定”的工伤,才有保障。发生工伤之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由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才能算“真正的工伤”。

06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去世算不算因工死亡?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因工死亡”。

但是经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在办公室“自杀身亡”等,都不能认定“因工死亡”。

07高温天气下工作中暑算不算工伤?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48号)里,也将“中暑”列入了职业病目录中物理原因所致的职业病范畴。

如何诊断“职业病”中暑?《职业病中暑诊断标准》中规定必须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才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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