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础,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开展专项执法,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法定制度,是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市卫监所的指导下,区卫监所一是坚持监督执法和法制宣传相结合,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加大职业病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强化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灵活利用短信、